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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1 |
EB5 |
针对人群 |
跨国公司的高层管理者、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或企业主。 |
想投资移民美国的任何国外人士。 |
投资金额 |
一百万美金 |
五十至一百万美金 |
投资方式 |
投资成立公司。 |
投资美国政府提供的投资项目。 |
办理周期 |
三至六个月 |
一年或一年以上 |
有效期 |
首次申请是一年,可累计延长至七年。 |
可取得二年期的条件式绿卡。 |
投资风险 |
投资人将钱汇到自己分公司的账户,投资者进入美国后可以从容的选择投资领域,资金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。 |
投资人在拿到身份之前就需要把钱投到别人管理的项目里,美国政府不对该投资项目担保,能否成功拿到移民身份并最终拿回投依赖于所选项目,总体风险较高。 |
移民待遇 |
享有同等待遇。 |
享有同等待遇。 |
资金来源 |
无需资金合法来源证明。 |
必须证明资金是合法的来源。 |
永久居留权 |
跨国公司移民申请人在公司经营的第二年可以开始申请绿卡,如批准,一拿到手就是永久绿卡。 签证人员的家属,配偶和二十一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身份,跟随来美国,有资格申请全家永久居留权。 |
投资移民申请人首先拿到的是两年有条件性绿卡,两年后条件解除后才能拿到永久居留权,并且等待正式绿卡的时间较长。投资人和配偶及二十一岁以下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居留身份,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履行有关规定,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。 |